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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水县战国城址采集到一枚陶印,诸家对其文字隶定和国别存在分歧,笔者认为这是一枚三晋玺,印文应隶定为"夫疋司工"。抗战初期,河南省委为指导河南的抗日救亡运动,创《风雨》周刊,积极宣传的抗日救国纲领,呼吁各界人士团结起来,共同御敌,有力地支持了河南各地的抗日救亡工作,在抗战初期起到了积极作用。殷墟出土青铜器铭文的方法,可分为铸铭和刻铭两大类。铸铭占绝大多数,刻铭极少。铸铭的方法有模作铭、芯作铭和范作铭等三种形式,以模作铭为主。刻铭出现于殷墟四期,目前虽然只发现4件刻铭铜器,但其意义重大,不仅把青铜器刻铭的历史追溯到商代晚期,而且为研究青铜器铭文的技术,尤其是刻铭技术,了十分珍贵的实物。半拉山墓地经过精心规划和营建,在地表积土为冢,墓葬和祭祀遗迹均建于人工土冢上。共土坑墓、石棺墓和积石墓78座,祭坛1座,祭祀坑29座。墓地在晚期阶段出现功能分区,墓葬区位于南部,祭祀区位于北半部。此次发掘 完整揭示出红山文化晚期积石冢的营建全过程,为研究积石冢的修建了新。疑尊、疑卣两器为周成王晚期器,二器同铭,其铭文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卜噩侯"涉及到西周王朝于成王晚期时建噩侯之事。此事亦能反映出周初建"侯"制度的某些规制。周人建"侯"并选其驻地,也要通过占卜而确定下来,"侯"的任命权与防区的划定直接归属王朝。早期的噩侯在今湖北随州安居镇羊子山附近,说明周人很早便扩张到汉东地区并建"侯"加以守卫。"宋伯"一称,在殷墟甲骨卜辞中便已出现,然此器铭所指应与殷商时期的不同,其人应是首位宋邦邦君宋公稽,出身于属殷遗的微氏家族。宋邦所在的位置亦属西周王朝的边域地带,其地直接面对淮水下游偏北的淮夷,是为周人把守东南门户的诸据点之一。然以目前所知材料,宋邦邦君未有西周王朝之"侯"职。这表明不是所有边域的邦君皆是"侯",具有邦君地位的 未必均获授予王朝的"侯"职。近代天津洋行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相当活跃,其经营业务种类丰富,涉及范围广泛。本文通过对一份有关天津美孚洋行涉及不动产的文献进行研究和考释,从而获知美孚石油公司曾从事地产中介的史实。该文献是研究近代天津洋行、土地与登记制度以及金融货币史的珍贵。灯具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照明器具,包括灯和烛台两大类。灯具延展了人们作息的时间和空间,极大地便利和丰富了人类生活,同时承载着丰富的社会历史信息。本文以南方地区出土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铜灯具的类型学研究为基础,通过比较研究探讨相关问题。六朝铜灯具可以分为竖柄灯、横柄灯、提吊灯和座灯四类。通过比较当时南、北方铜灯具形制,可知铜灯具的造型和工艺承袭自汉,虽独立发展,然南北交流存续未绝。通过比较铜质和陶瓷灯具,可知虽然陶瓷灯具逐渐占据主流,但是铜、瓷材质各有优势,二者互为补充并相互借鉴,可满足不同阶层的审美和使用需求。六朝是古代灯具的转折时期,汉灯余韵和时代新风在六朝灯具上显得尤为突出,反映出深层的文化交流和社会变迁内容。本文是基于物质对汉唐社会历史进行实证化、具象化研究的新尝试。甲骨文与传世文献互证的结果表明,商代前期的先王世系以"兄终弟及"制为主,而以"父死子继"制为辅。这种制度保留了较多的游牧氏族社会的特征。以此上推先商先公时期,其保留游牧氏族社会性质应该更浓,因而先公世系更应该体现"兄终弟及"制特征。然而《史记.殷本纪》中所载先商先公世系则为"父死子继"制,这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甲骨文祭祀制度中有"只祭所自出之先王,而非所自出之先王则不与"的原则。据此推测,《殷本纪》所载先商先公世系,只保留了先商先公的直系世系,而旁系先公世系被淘汰省略了。现据甲骨文,我们可以试拟补出那些被省略掉的旁系世系,从而大致复原出以"兄终弟及"为主的先商先公世系。7年许昌市文物工作队抢救性发掘一批墓葬,其中两座金代墓葬,虽被盗扰过,但仍出土各类随葬品27件。其出土的钧瓷,可作为钧瓷断代研究的参考。M2为壁画墓,壁画内容表现了墓主人生前日常生活的场景。这两座墓葬的发掘,为研究金代历史、佛教流传、金人的丧葬习俗等方面了珍贵的。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城头山遗址地表现存城墙和护城河的考古工作,确认了屈家文化时期城墙的北部豁口,遗址西部和西北部城墙外伸向护城河中的凸台,以及遗址西部、北部两条通过护城河的陆地通道,探明了遗址西部至东北部屈家岭文化时期护城河生土河床的起伏,揭示出挖护城河、筑城时的取土作业区遗迹。4年,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吉林大学考古学系等联合对五常市香水河墓地进行发掘。墓葬48座、灰坑5个,出土陶器、铁器、铜器、银器、石器等遗物2余件。该墓地位于松花江-拉林河流域,属渤海国疆域的西界,根据墓葬形制、出土遗物及丧葬习俗等推断,墓葬的主体年代为渤海中期。11年对河南灵宝市西坡遗址的发掘,发现庙底沟类型大型半地穴房址F17和被叠压其下的F18。F17室内面积169平方米,建筑过程包括在F18的基础上修整半地穴坑体、挖柱槽、立柱、夯打半地穴墙体、建造火塘和铺设居住面等,出有少量陶器、石器和兽骨。F18面积与F17相似,均指向聚落的中心广场。7~212年对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的发掘确认了遗址的大型环壕,明确了该遗址为一处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龙山期大型聚落。聚落内部有居住区、墓地和手工业遗存。从出土遗物判断,该遗址龙山期遗存属陶寺类型。这些发现为研究晋南地区龙山时期的文化与社会了重要。12年8月,在赫章县可乐墓地发掘了两座长方形土坑竖穴墓葬,均属土着墓葬,时代大致为西汉前期至中期。其中,M373为"套头葬";M374的规模较大,形制较特殊。出土遗物较为丰富,包括陶器、铜器、铁器、漆器残件及各种装饰品等。这两座墓葬的发掘,为研究可乐墓地的文化内涵了新材料。7~212年发掘了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中部偏东南区域,发现一处龙山时期的居址,房屋成组分布,附近还有陶窑、窖穴、灰坑等。居址废弃后成了墓葬成组分布的龙山期墓地,其中包括集中分布的儿童瓮棺葬。墓葬均无随葬品。根据遗迹现象和出土遗物,该遗址的遗存可分为龙山期早期和晚期。12年对石峁遗址后阳湾和呼家洼地点进行了试掘。在后阳湾了2座房址和5座墓葬,其中竖穴土坑墓2座、瓮棺葬3座。在呼家洼了1座房址。出土遗物以陶器为主。本次试掘揭露的遗迹之间的叠压打破关系等,为了解石峁城址内各类文化遗存的分布、分期与年代等了重要依据。